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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端午”期间廉洁过节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11 作者: 浏览次数:

附院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端午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纪委关于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和廉洁过节部署要求,进一步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确保端午节期间学校全体党员干部严守党的廉洁纪律,营造清正廉洁的节日氛围,现将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主体责任

各部门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过节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节点来抓,强化教育监督管理,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坚决防范和杜绝违规违纪行为发生。各部门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二、严明纪律要求,严守纪律红线

1.严禁放松疫情防控要求,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擅自去疫情中、高风险地区。

2.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以及隐形变种的转账红包、网购快递、网约车付费等。

3.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或以各种名义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4.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旅游、娱乐、健身等。

5.严禁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特产、宴请招待和娱乐活动等。

6.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

7.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在社会活动中攀比摆阔、奢侈浪费。

8.严禁酒驾,组织、参加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

9.严禁从事其他违规违纪违法活动。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学校纪委将畅通信访渠道,聚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强化执纪问责,认真受理各方面的反映举报,坚决纠正和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口是心非、阳奉阴违等行为,用严明的纪律确保学校作风建设落地见效。

举报电话:0530-5925712

举报邮箱:jiwei@hzmc.edu.cn

中共菏泽医专纪委

2021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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