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级新同学你好:
祝贺你成功考入高等医学院校。菏泽医学专科学校是一所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院校,创建于1950年,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定名为菏泽医学专科学校,隶属山东省卫生厅。经过63年的发展,学校教学设施完善、师资力量雄厚、管理科学规范、教学质量优异。在2013年山东省专升本考试中,共有935人升入本科医学院校,升本人数和升本率连续十三年位居全省高校首位。教室、实验室、宿舍、餐厅均配有冷暖中央空调,免费开放,为学生提供了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
为方便你入学报到,请仔细阅读以下事项。
一、入学材料
1.入学凭证:凭新生录取通知书、高考准考证、身份证来校报到。
2.中学档案:考生持本人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及时到所在中学或县(市、区)招生办公室领取中学档案并密封,来校报到时上交,也可直接邮寄至菏泽医学专科学校学生工作部档案室,邮编:274000。
3.组织关系:党团员应带组织介绍信。党员组织关系转到中共菏泽医专组织部,团员关系和志愿书转到菏泽医专团委。
4.准备近期同版免冠正面彩色一寸照片10张。
二、报到时间:2013年8月31日—9月1日。
三、报到地点:菏泽医学专科学校新校区
地址:山东省菏泽市大学路东段1950号。
乘车路线:菏泽火车站乘2路、15路公共汽车至菏泽医专站(终点站);长途汽车总站乘2路公共汽车到菏泽医专站,长途汽车西站乘9路公共汽车到菏泽医专站;出租车费自火车站约15元,长途汽车总站约8元,长途汽车西站约18元。
自驾车自日兰高速9号口(菏泽/郓城)出口下高速左转(南行),沿牡丹路南行约2 Km至大学路口右转(大学路口在古今园南500米),沿大学路西行500米路北即到。
8月31日、9月1日菏泽火车站、长途汽车总站和长途汽车西站均有学校接站。
四、缴费项目
1.学费:报到时先交第一学年学费:临床医学、临床医学(全科医学方向)、临床医学(超声诊断方向)、临床医学(麻醉学方向)、护理、护理(ICU方向)、护理(涉外护理方向)、口腔医学专业均为4400元;助产、药学、医药营销、医学检验技术、医疗保险实务、康复治疗技术专业均为4000元。
2.住宿费:每年600元。
3.教材费:700元(第一学年),按实际书价多退少补。
4.学校实行公寓化管理,为方便学生、便于公寓管理,防止黑心棉和流行疾病流入学校,学校通过山东省纤检局、山东省教育厅等部门统一采购了合格的公寓床上用品,包括床垫1个、棉被1床、夏凉被1床、褥子1床、床单2条、被罩2条、枕心1个、枕套1个、枕巾2条、蚊帐1个、毛巾2条、脸盆、暖水瓶、快餐杯,共计505元。以上用品学生入校时自愿购买。
注:在校门口有非法销售劣质卧具用品的人员,请勿上当。
5.其他费用270元,包括军训服、隔离衣、听诊器、医疗保险、体检等费用。护理、护理(ICU方向)、护理(涉外护理方向)、助产专业另交40元(包括护士服、鞋、帽等),共计310元。以上费用除医疗保险和体检费外学生可自愿购买。
6.所有学生赴校期间的交通费、住宿费、行李托运费等均需自理。
7.缴款方式:
(1)考生尽可能于8月27日下午5点前将第一学年的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共计5700元或5300元提前存入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寄送的银行卡中,由学校从随寄银行卡中统一收取。报到时勿需再缴纳学费等,直接到所在系(部)报到。
(2)考生因身份证号有误或姓名有生僻字而未制办银行卡,或因其他原因未能按时(8月27日下午5点前)将费用存入银行卡,可到校后用银行卡或现金缴费。
提示:考生应尽可能在确认银行卡用户名相符后再存款。此卡将作为考生的个人用卡由考生留存使用,在校期间发放的奖学金、助学金等直接存入此卡。请务必保管好银行卡,谨防丢失。
五、生活困难的学生凭《录取通知书》到家庭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详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也可登陆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xszz.cee.edu.cn)查阅或咨询我校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0530—5925850。
六、资格审查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有关规定,严禁将录取通知书转给他人使用。如将通知书转给他人,将不能参加下一年高考报名,且不能进行高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新生报到两周内学校按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体检、复查及文化课考试。入学体检、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七、温馨提示
1.我校从未委托任何中介组织参与迎新工作,请务必注意。
2.因健康或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到者,需事先向学校教务处请假(因病需附县级以上医院医师诊断书、住院证明),经学校批准后方可延期报到。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0-5925823,5260906
传 真:0530-5925931
网 址:http://www.hzmc.edu.cn
电子信箱:hzyzzsb@163.com
菏泽医学专科学校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八月八日